时间:2018-09-26 来源:远光软件
在日前的第四届中国改革横琴论坛上,公司陈利浩董事长以专家身份建议: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,必须跨越一国两制三种税制。
以下为珠海新闻网发布:《专家学者齐聚横琴共论时代变革 共谋横琴发展》http://www.hizh.cn/articles/8/25/100/1536541307558.html。
小编整理的发言全文在此
▼
1990年,小平同志在作出浦东开放的决策前,让上海的同志思考一下:能采取什么大的动作,在国际上树立我们更加改革开放的旗帜。今天,我相信大家都有共识,中国又到了需要有一个大的动作、向全世界昭示我们改革开放决心的时间点。刚才大家都讲了中美贸易战,就在美国打响第一枪的时候,中国商务部的声明中有一段话: “我们将坚定不移深化改革、扩大开放,保护企业家精神,强化产权保护”,这些话其实与贸易争端没有直接关系,它表明中国对于改革开放对世界的决心。要讲“大动作”,粤港澳大湾区就是一个最好的动作。作为和世界上其他三个大湾区根本的区别,粤港澳大湾区横跨一国两制三个税制。这种制度多样性,表面上看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难点,实质上却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机遇。河流落差越大,发电能力也就越大。制度的差异一旦被融合,也一定会迸发出前所未有的体制机制优势。横琴就是制度多样性最好的融合点。我提两点建议。
第一点建议是把横琴作为三地专业服务人士的汇聚点。上个月底,广东省刚刚给予横琴等三个自贸区省级经济管理权限,对于专业人士准入也进一步放宽,如允许港澳建筑师在自贸区内参加规划、基建等项目。建议按照这一思路,进一步放开粤港澳三地专业人士的服务范围,做到资质互通,服务资源共享。具体来说,就是允许在横琴设立合资的律师事务所、建筑师事务所等专业事务所,只要某一个所的某地资质超过一定比例,比如说具有香港资质的人士超过1/3,整个所都可以承接香港的业务,内地资质人士比例超过1/3,整个所都可以承接大湾区九个城市的业务。通过这种方式,让三地专业人士优势互补,给专业人士和他们的服务对象带来切切实实的好处。刚才说横琴很有基础,是因为国内的第一个中港合资的律师所中银所就在横琴,昨天又有一个中外合作的建筑师事务所在横琴挂牌,积累的经验可以借鉴。
第二点建议是:通过选择母公司所在地税制的方式,实现在横琴实行三种税制并存。具体的说,只要某公司来自香港的投资超过一定比例,比如说51%,这个公司就可以自愿选择采用香港的税制、包括强制公积金等社保安排,只要来自澳门的投资超过一定比例如51%,这个公司可以自愿选择澳门的税制和社保,当然他们也可以选择中国内地的税制。不管选择什么税制,税收还是由内地税务机关收缴的。
通过这种机制,至少可以起到三方面的作用:
第一个作用是吸引外资。中国的市场规模,基础建设条件,产业配套优势等对外资肯定是相当有吸引力的。如果采用选择母公司所在地税制的这种方式,就在在保证吸引力的前提下消除了税制、社保等方面的不确定性,外商投资的积极性一定能大大提高。不光是香港或澳门的企业,所有的外资都可以通过在香港和澳门设立企业的方式实现投资。
第二作用是比较税制。到底什么样的税制和税率,既能让企业发展、又能满足社会公共服务的需求?与这种税率相匹配,公职人员合适的规模多大?在这样的税制下,征管机构如何设置合理?社会保障费率的均衡点在哪里?等等,都可以通过这种税制的并存来加以测试。
第三个作用是可以为三地的税制融合做好测试和过渡。一个国家几种制度,是一个过渡的安排,最后总是要融合的。通过在横琴的这种税制并存的运行,可以完整清晰的了解每种税制的特点,为税制融合的制度设计、知识经验的储备和积累、队伍培养打好基础。
以上的这个建议,我跟一些专家请教过,他们都说我是异想天开,世界上没有先例。我觉得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,就需要开开脑洞。因为一国两制,三种税制,在同一个大湾区内规划和建设,本来就是一件没有先例的事情,总要有先行先试的事情。要说理由,也有四点:一、这是一个国家内部的三种税制并存,不牵涉主权,还是单一制国家内部的制度安排,法理上的障碍会比较小;二、这是由企业自主选择的,他可以选择母公司所在地的税率,也可以选择子公司所在地的税率,没有构成强制性;三、这是在横琴这么一个唯一和港澳两地陆桥相连的岛上的测试,国家为什么给了海南岛不少全国各地都没有的政策,有一个原因是因为岛的风险可控,横琴是一个岛,相对粤港澳大湾区的城市而言,风险可控。最后一个也是重要的理由:粤港澳合作已经讲了很多年,好吃的肉已经吃的差不多了,留下来的硬骨头,就是体制机制融合、特别是牵涉到跨越一国两制三个税制的措施。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如果要想比原来的粤港澳合作有实质性的进展,就必须在这方面突破,而横琴应该是最适合的点。
我刚才的建议只是抛砖引玉,希望能引出更多的真知灼见。谢谢!